种姓制度是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之后创立的。‘种姓’这个词儿是从梵语‘Varza’ 9p.Vazza0翻译过来的,它的原来的字义是‘颜色’或‘品质’。照他们的说法,肤色白的雅利安人是品质高贵的种族,深色皮肤的达罗毗荼(Dravida)族和其他土著民族是品质低贱的种族。这种制度原来是用以划分雅利安人和非雅利安人的界限的。后来随著工作和职业的分化的发展,本来用以划分雅利安人和非雅利安人的种姓差别,也在雅利安人自己中间起了反映,于是有四姓(四个种姓)的划分。最高的种姓是婆罗门(Brqhmaza),是掌握祭祀文教的僧侣阶级(到后来婆罗门也可以当国王);其次是刹帝利(K2atriya),是掌握军政的国王和武士阶级;其次是吠舍(Vai1ya),是商人、手工业者,也有从事农耕的农民阶级;最下的种姓是首陀罗(1[dra),是农人、牧人、仆役和奴隶。